学校召开山东建筑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

期次:第2期    作者: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技处) 王乃焜   查看:30


  本报讯 1月11日上午,山东建筑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学校行政办公楼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委员33人,实到委员29人。会议由副主任委员傅传国教授主持。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汇报了文件、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和征求意见情况,委员们分别就如何促进学校教学和科研协调发展,以及有关文件、规划的具体内容修订等,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经到会委员无记名投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建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价)委员会章程》《山东建筑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奖励办法》《山东建筑大学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3个文件和《山东建筑大学十三五本科教育发展规划》;审定通过了《山东建筑大学科研项目(奖励)等限额申报事项遴选推荐办法》《山东建筑大学科研项目奖励目录》《山东建筑大学CSSCI期刊学科分类分档方案(2017-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一类出版社目录》4个文件(文本)。
  会议还听取了校教学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院(部)学术委员会的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报告。
  主任委员靳奉祥教授作了会议总结,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在根据委员们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修订文件的基础上,提交学校决策;会议审定通过的文件、文本以学校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予以公布。他强调指出,学术委员会是弘扬教授治学、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精神的重要阵地,是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重要保障。会议审定通过的《山东建筑大学学术委员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学术委员会履行章程职责的具体要求,秘书处要会同学校有关单位和各专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做好议事议题的征集和意见建议的征求工作,委员们要高度负责的做好议题审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各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要积极发挥学术专长,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站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好学院(部)专项发展规划、学术标准和学术制度建设,推进重大学术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技处) 王乃焜)